想要彌補失去的時間,做出額外的貢獻來充實您的退休金?好消息是,”補繳 “優惠供款(優惠供款)規則可以幫助那些認爲自己錯過了建立退休儲蓄的個人進行額外的稅前供款。
請記住,優惠供款可以包括來自僱主的超級保障供款、薪金犧牲額和可扣稅的個人供款。
什麼是接續優惠供款?
您可以將自2018/19年度以來累積的任何未使用的優惠供款上限金額結轉至最多五個財政年度,並利用這些金額進行超過一般年度優惠供款上限(目前2021/22年度爲27,500澳元)的優惠供款。
然後您可以使用未使用的結轉金額進行優惠供款,前提是您在上一財政年度末的超級基金總餘額低於500,000美元。
一旦您開始使用您的一些未使用的上限金額,規則是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則運作。也就是說,任何未使用的上限金額都是按照從最早的年份到最近的年份的順序來增加您的優惠供款上限。因此,當您使用前幾年的一些未使用的上限時,五年期間最早的未使用的上限將首先使用。
記住,如果您在五年後不使用您的累積結轉金額,您的未使用的上限金額將過期。所以,最好在您失去它之前使用它! (見背面的例子)。
列子
在2018/19年度,Stephanie的僱主向她的退休基金提供了10,000美元的退休保障金。該年沒有作出其他優惠供款。
因此,Stephanie在2018/19年度的未使用上限金額爲15,000美元(25,000美元-10,000美元)。
假設Stephanie連續三年(即2018/19年度、2019/20年度和2020/21年度)累積了15,000澳元的未用上限金額,她在2021/22年度可以進行高達72,500澳元的優惠供款(45,000澳元的未用上限金額+2021/22年度27,500澳元的年度上限),而不會超過她的優惠供款上限。
注意,Stephanie要利用其未使用的上限金額,她在2021年6月30日的超級市場總餘額必須低於500,000美元。
2018/19 |
2019/20 | 2020/21 |
2021/22 |
|
優惠供款的上限 |
$25,000 |
$25,000 | $25,000 |
$27,500 |
提供的優惠公款 |
$10,000 |
$10,000 | $10,000 |
$72,500 |
未使用的優惠供款上限 |
$15,000 |
$15,000 | $15,000 |
$0 |
已使用的未使用優惠供款上限金額已使用 |
N/A |
N/A | N/A |
$45,000 |
年末剩餘的累積未使用優惠供款的上限金額 |
$15,000 |
$30,000 | $45,000 |
$0 |
哪些人可以從補繳中受益?
追加繳款可以幫助以下個人:
- 以前無力支付額外的供款
- 爲了學習、照顧孩子或年長的家庭成員而離開了工作崗位
- 兼職工作或臨時僱員
- 有中斷或非標準的工作模式(即自營職業者)。
- 處置資產,並希望減少他們的稅收和進一步最大化他們對超級市場的貢獻
- 收到一筆意外之財/遺產,並希望將資金貢獻給超級市場。
如果您終於有能力作出額外的貢獻,並希望建立您的超級年金,利用補繳優惠供款的規則可以讓您彌補失去的時間,併成爲提高您退休後超級年金的一個簡單方法。
免責聲明:
本文中的材料和觀點是作者的觀點,而不是裕豐家族辦公室的觀點。文章中的材料和意見不應作為專業建議使用或對待,讀者應依靠自己的查詢來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