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財政年度結束(EOFY)的快速臨近,現在是提高您的養老金儲蓄並有可能省稅的好時機。以下是2022年6月30日之前需要考慮的六項養老金策略。

提示1 – 利用結轉優惠繳款規則

如果您想彌補失去的時間,並作出額外的貢獻,以增加您的養老金餘額,您可能能夠利用結轉優惠貢獻規則(也稱為 “補繳優惠 “規則),在今年作出大額優惠貢獻,而不超過您的優惠貢獻上限。

這一策略可以讓您將自2018/19年度以來累積的任何未使用的優惠繳款上限金額結轉至最多五個財政年度,並利用這些金額進行超過一般年度優惠繳款上限(目前在2021/22年度為27,500元)的優惠繳款。

然後,只要您在2021年6月30日的養老金總餘額(TSB)低於50萬澳元,您就可以在本財政年度使用未使用的結轉金額進行優惠供款。

提示2–進行個人可扣除的捐款

結轉供款也可以為您提供一個機會,在您的應稅收入水準較高的財政年度,例如,由於應評稅資本收益,您可以作出更多的個人可扣除供款。

但是,如果您沒有資格使用結轉規則來作出更大的貢獻,您仍然可以通過作出不超過一般優惠貢獻上限的個人可扣除貢獻來提高您的養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可扣減繳款只有在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才可扣減:

  • 您向一個符合規定的養老基金繳費
  • 繳費時您至少年滿18歲(除非您從經營業務或與就業有關的活動中獲得收入)。
  • 您在年滿75周歲的當月之後的28天內做出供款。
  • 您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的養老基金受託人您打算申請扣除。
  • 該通知必須在以下較早的日期前發出:
    • 當您提交該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時,或
    • 繳款年度之後的財政年度結束時。
  • 您的養老基金的受託人必須確認收到通知,而且您不能扣除超過通知中所述的金額。

提示3 – 配偶繳費分割

如果您的配偶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您可以將您2020/21年的優惠供款的85%分割到您配偶的養老金帳戶中:

  • 低於保存年齡,或
  • 介於保存年齡和64歲之間(並且您必須聲明他們不滿足 “退休 “的釋放條件)。

這是一種為您的配偶建立養老金的有效方式,可以協助管理您的TSB,這有幾個好處,包括:

  • 平衡餘額,以充分利用您們兩個人的轉移餘額上限(TBC),這可以使您們兩個人投資於免稅退休階段收入流的金額最大化
  • 優化您的兩個TSB,以:
    • 獲得更高的非優惠繳款(NCC)上限
    • 允許使用結轉的優惠繳款規則
    • 利用工作測試豁免
    • 有資格獲得政府的共同繳款
    • 有資格獲得對配偶繳款的稅收抵消
  • 如果您的配偶未達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通過將資金轉入年輕配偶的累積帳戶來提高Centrelink的權益。

提示4–養老金配偶的稅收抵消

如果您的配偶沒有工作或收入較低,您可能要考慮向他們的養老金帳戶中注入NCC。

這種策略可以使您們雙方受益,因為它可以提高您配偶的養老金帳戶,並使您有資格獲得高達540美元的稅收抵消。

如果您出資3,000澳元,而您的配偶年收入在37,000澳元或以下(包括他們的應評估收入、應報告的附帶福利和應報告的雇主養老金出資),您就可以獲得全額抵稅。

如果您的繳費低於3,000澳元,或者您的配偶年收入在37,000澳元至40,000澳元之間,則可獲得較低的稅收抵消。

提示5 – 最大限度地利用非優惠繳款

提高養老金的另一個方法是用您的一些稅後收入或儲蓄進行非優惠供款。

2021/22年度的非現金支付上限為110,000澳元,是否有資格利用該上限取決於您的TSB。

雖然NCC不會減少您當年的應稅收入,但您仍然可以受益於養老金中對投資收益支付的高達15%的低稅率。這一稅率可能低於您在養老金以外的其他投資中持有的資金可能支付的稅率。

提示6–接受政府的共同繳費

如果您是在2021/22年度收入低於56,112澳元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者,並且至少有10%的收入是來自您的工作或生意,您可能要考慮在2022年7月1日前向養老金作出NCC。如果您這樣做,政府可以向您的養老金帳戶提供最多500澳元的 “共同捐款”。

如果您繳費1000澳元,年收入41,112澳元或更少,則可獲得最高的共同繳費。如果您的繳費低於1000澳元和/或年收入在41,112澳元至56,112澳元之間,您可能會得到一個較低的金額。

與養老金配偶的稅收抵消一樣,為共同繳費的目的,”總收入 “的定義包括應評估的收入、應報告的附加福利和應報告的雇主養老金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