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從COVID-19中走出來,ATO正重新將重點放在收債上。

在大流行期間,ATO有意將其重點從更堅定的收債行動轉移到幫助和協助因大流行而經歷財務挑戰的企業和社區。它採取了一種柔和的方法,承認病毒給企業和個人帶來的財務困難。然而,隨著經濟的恢復,ATO的收債工作已經基本恢復了正常。

儘管如此,ATO副局長Vivek Chaudhary已經證實,ATO的首選方法是與納稅人合作,通過接觸而不是強制執行來解決他們的情況。

” 我們有一系列可以提供的支持和幫助,我們可以根據納稅人的獨特情況定制解決方案。最關鍵的是,納稅人或其代表與我們交談,並對我們的電話作出回應。

我們明白,很多人–尤其是小企業–通過COVID做得很艱難,現在可能有一筆稅收債務。我們的資訊是–不要把頭埋在沙子裏–即使不能直接支付全部欠款,也請與我們或的註冊稅務專業人員聯繫討論,我們將與一起制定一個適當的支付安排。我們無法幫助那些不與我們接觸的納稅人。”

如果納稅人不參與,ATO將採取更有力的行動。這包括扣押、追討董事罰款、披露商業稅收債務,以及包括傳票、債權人申請、清盤和破產訴訟在內的法律行動。

ATO最近還根據兩個關鍵的宣傳計畫寫信給企業–披露商業稅收債務和使用董事罰款通知。這些計畫的重點是那些沒有回應電話和信件的納稅人–他們有大量的納稅義務未完成。到目前為止,ATO已經發出了29,552封關於披露商業稅收債務的宣傳信,以及52,319封關於使用主任罰款通知書(DPN)的宣傳信。

商業欠稅披露措施允許ATO在某些情況下向信用報告局(CRB)報告重大欠稅(超過10萬元)。該措施為商業界提供了一個新層次的重大稅收債務的可見性,這將使他們能夠做出更明智的決定。受到正式爭議或稅務監察長和稅務監察員調查的債務,在爭議或投訴解決之前不會被報告。

DPN宣傳計畫與那些公司沒有償還現有債務(包括PAYG(W)、Superannuation Guarantee Charge和GST)的董事進行聯繫。董事們被告知ATO有意向發出DPN,如果公司不積極管理他們的債務,ATO可以開始向公司的每個董事追討董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