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業的收入和扣稅是ATO在這個稅務時間重點關注的四個關鍵領域之一。

ATO敦促出租物業業主確保在申報收入或申請減稅前仔細審查他們的記錄,並敦促像我們這樣的註冊稅務代理向擁有出租物業的客戶多問幾個問題。

作為您的註冊稅務代理,我們只能根據從客戶那裏收集到的資訊開展工作,我們知道有些客戶不會知道他們需要告訴我們的一切(這是可以理解的)。

包括所有租金收入

ATO從一系列來源收到租金收入數據,包括共用經濟平臺、租金債券機構、物業管理軟體供應商以及州和地區的稅收和土地所有權機構。ATO獲取的數據量每年都在增長,這使得他們更容易和更快地發現任何您向租戶收取,但沒有申報的租金收入(甚至是無意的)。在準備報稅時,所有的租金收入都必須包括在內,例如來自短期租賃安排、出租部分房屋,以及其他與租金有關的收入,如保險賠付和保留的租賃債券資金。

此外,收入和扣除必須與出租物業所有者的所有權利益相一致,這通常應反映在法律檔中。

正確對待的費用

並非所有的費用都是一樣的–有些費用可以直接申請,如租賃管理費、市政費、維修費、貸款利息和保險費。其他費用如借貸費用和資本工程,需要在若干年內申報。資本工程可以包括更換屋頂,或新的廚房裝修。折舊的資產,如新的洗碗機或新的烤箱,如果成本超過300美元,可在其有效期限內申報。

為私人開支(如假期或新車)對出租物業貸款進行再融資或再提款,意味著與該私人開支貸款有關的利息金額不能申請扣除。

如果從度假地點的出租房產中獲得收入,則需要在報稅時列入。

保持良好的記錄以證明一切

租金收入和支出的記錄應保存五年,從報稅的日期算起,或在處置資產後的五年內,以時間較長者為准。

充分的記錄應證明該費用是如何為出租物業產生的,以及它與產生租金收入的關聯程度。記錄內容必須包括供應商的名稱、費用的金額、商品或服務的性質、費用發生的日期和文件的日期。